近來,公司各分廠/部門逐步重視安全工作,加強隱患排查、整改及違章查處工作,隱患排查、整改及違章查處已成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但現實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。
一、存在的主要問題
1.隱患眾多,且排查不到位
分廠生產區域較大,作業范圍較廣,涉及內容較多,所以隱患較多。特別是熱軋分廠,因為是老車間,存在的隱患就更多。雖然現在安全檢查力度加強,但仍存在遺漏等排查不到位情況。
2.隱患整改措施落實、違章處理不及時
從發現隱患或違章到整改措施落實(這里指的是整改措施的確定,因分廠生產或裝備上檢修等,不一定會馬上安排整改)或違章人處理,要經過差不多一個星期的時間,有的還要很久(尤其是違章的處理)。中間時間經歷越長,說明各相關分廠/部門對安全工作越不重視,這樣的話,安全工作要順暢開展下去就必然存在困難,必然會為工傷事故埋下隱患。
3.整改不徹底、不能舉一反三
在對隱患跟蹤時,發現有的隱患沒有得到有效地整改,或是只是對所發現區域進行了整改,對其它區域的同樣問題未進行整改。
4.隱患排查、整改被動消極
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雖然經常和分廠/部門聯系,進行溝通,強調安全的重要,但作為隱患排查責任主體的的分廠/部門卻往往積極性、主動性不夠,存在著應付、空閑才做等被動的現象。究其原因,主觀上是分廠/部門認識不到位,沒有把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上;客觀上是公司一些制度缺少強制性,也缺少合理性、激勵性。
5.員工參與不夠、安全意識薄弱
員工身處安全生產第一線,對隱患問題最清楚,最清楚哪里最危險,哪里最安全,對隱患的整改也最需要。但實際工作中,不少員工對隱患排查及整改的工作知之甚少,這說明員工對生產中的自我保護意識薄弱。
6.安全管理部門與分廠/部門信息聯系不夠
最近發生幾次下面的事情:安全管理部門現場發現隱患,開隱患整改單到分廠,分廠回復說已經聯系整改了,怎么還要開整改單叫呢?或者是已經聯系了整改,可一直沒來整改,怎么發到我們分廠呢,應該發給落實整改措施的部門……
深究原因,是因為安全管理部門與分廠/部門沒有交流的中介,不能及時收集信息、及時反饋、及時溝通。
二、對策和建議
1.安全工作責任主體要明確
分廠/部門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,是隱患排查整改的責任主體,應當為做到安全生產而主動、積極地進行隱患排查及整改工作。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是督促分廠/部門履行主體責任、主動排查整改隱患,并督促整改實施部門及時落實整改措施,而不應代替分廠/部門查隱患,落實整改措施。
2.隱患整改措施落實及違章處理要及時
對發現的隱患,當天要確定好整改方案,并安排好整改方案實施的時間;對違章的處理,要在三天內處理完,這樣才能起到就有的強制或警示作用。
3.隱患整改要徹底,并舉一反三解決其它同類問題
要有“整改一處隱患,就要整改一類隱患,就等于消滅一起工傷事故”的觀念,這樣才能有效地做到預防為主。
4.定期召開安全會議
定期召開安全會議,收集各分廠/部門安全工作上的問題,及時掌握分廠/部門安全隱患排查、整改及違章處理上存在的問題,并聯系協調解決。
針對以上隱患整改及違章處理中存在的問題,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將把對策及建議作為下階段的工作方向,逐一進行落實改善。希望各分廠/部門提高安全意識,落實安全責任人,加強本區域內的安全管理,并及時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,使生產安全、穩定、持續地進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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